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合署)- 广东财经大学

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广东财经大学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经我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5日

广东财经大学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78号),为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及其衍生问题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学生分批分期错峰返校工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学前健全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机制、制度

(一)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专班

工作任务:成立党委统一领导,分管校领导负责,学生工作部门牵头,教务、保卫、研工、后勤、就业、心理、门诊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研究落实本工作指引的部门分工,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并抓好督促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研判会,对返校学生、暂不返校学生心理状况进行研判,研判会可根据实际需要请相关部门和院系及辅导员、专任教师等人员参加。复学前工作专班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返校学生、暂不返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牵头部门:学工部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门诊部、宣传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二)建立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工作任务:制定疫情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返校前后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牵头部门:学工部、研工部。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门诊部、教务处、宣传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二、返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一)学生返校前准备工作

1.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全体辅导员及相关学生管理人员,开展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精神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解读;学生返校后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学生管理问题以及可能诱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引爆点”;返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任务布置。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各学院(培养单位)。

2.学生返校行前教育。要加强对学生返校旅途的安全与心理指导,引导学生在返校途中加强自我防护,保持情绪稳定,确保安全返校。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沟通,商定安全稳妥的返校方案。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3.与学生家长沟通。学校要提前发布开学后的教学安排和作息时间表,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等方式,请学生家长配合引导子女提前做好物质准备和心理准备,调整作息习惯。对既往掌握的心理高危学生家长要逐一打电话,提醒融洽亲子关系,帮助子女做好返校准备,同时了解学生目前心理行为情况并做好记录。

责任部门:各学院(培养单位)。

4.校内高危场所管理。对校内容易造成人身安全问题的四层以上高楼等建筑物,信号塔、高压电塔等设施以及水塘、河流等高危点进行清查和登记;完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宿舍楼等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对有关安防硬件进行必要的改造提升,加强全天候监控;严格管理各类可能自伤、伤人的工具。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二)学生返校后工作

1.学生谈话。研究生导师要对所指导的学生、辅导员要对所管理的学生开展谈话,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指导学生做好居家与返校的衔接,将谈话情况作为学生心理筛查的参考。

责任部门:研工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2.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选用专业心理量表对返校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快速筛查,把筛选出的有明显症状和潜在风险的学生列为第二轮鉴别晤谈对象,最后经甄别与分类后,建立返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名单要根据实际及时调整、补充和更新。建议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对班级中人际关系不良、情感淡漠、行为孤僻的对象进行排查,作为工具筛查的有益补充。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3.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对心理高危学生的心理辅导和精神支持。重点关注已经被确诊为有精神障碍的学生,曾出现过自杀未遂行为的学生,本人或近亲属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疫情导致家庭重大变故或经济负担加重的学生,因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受排斥、受歧视、被误解,人际关系失衡的学生,长时间居家导致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返校后出现严重环境适应不良的学生,对疫情恐慌或对自身健康过度担忧的学生,对就业过度焦虑的学生。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应争取学生家长配合,及时转介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责任部门:各学院(培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

4.心理健康教育

(1)课堂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复学第一课”;按规定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对已按要求修完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学生,要增开心理健康相关专题讲座、班会课及团体辅导等,引导学生增强传染病可防、可治、可控的信心,轻松、愉快、坚定、自信面对生活、面对挑战,处理好与家长、教师、同学的关系。建议上课内容:疫情背景下如何保持学习和正常生活节奏,如何保持良好的人际沟通,如何坚持身体锻炼,如何调解自己的情绪和应对心理压力,如何建立积极的宿舍人际关系,如何掌握简便有效的心理调适方法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相关教学单位。

(2)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以青春之名奋进”2020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传递正能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教育项目、“1+9”网上项目和团委网上素拓项目,结合实际设计适合返校学生参加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引导学生提高自主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3)知识宣传。通过学校“两微一端”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开展抗疫心理健康知识宣传,重在帮助学生学会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

责任部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门诊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5.心理咨询服务。继续开放本校心理网络咨询、心理热线电话服务。加快心理咨询中心功能室的改造建设和心理咨询软硬件设施配置,确保在全体学生返校前投入使用。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校内心理咨询室的综合利用率,满足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的多元化需求。

责任部门:学工部、后勤处、资产处。

6.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就业部门要积极联系企事业用人单位,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主动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帮助应届毕业生解决求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务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关注学生因学生成绩不及格导致心理压力过大的问题;后勤等部门要重视和及时解决学生食宿、网络服务等生活问题,避免生活不顺引发学生负性情绪甚至继发极端事件;门诊部对因失眠或有情绪障碍就诊的学生要登记信息并及时通报学工部门,学工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研判。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后勤处、门诊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7.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辅导员、宿管员、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学生组织等,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及学生群、学生朋友圈、QQ空间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研判和处置,不可麻痹大意。严格实施到课、归寝、考勤等学生管理制度,重点要加强宿舍管理,发现有学生缺勤、夜不归宿的,要及时通报其所在院系。

责任部门:各学院(培养单位)、后勤处、学工部、研工部。

8.校园安全管理。要“柔性”复学,既要严格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又要注重人文关怀,避免造成学生恐慌情绪。对排查登记的高危点特别是楼顶要加强巡防,严防意外发生。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三、暂不返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一)心理健康教育

1.课堂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线上公共必修课,对已按要求修完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学生,要增开心理健康相关专题讲座。建议上课内容:疫情背景下如何提高自己的积极心理素质,如何培养积极的自我意识和积极情绪,如何养成积极的学习行为,如何建设积极的人际关系,如何建立健康的生活学习规律,防治传染病的社会责任与防护知识教育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相关教学单位。

2.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以青春之名奋进”2020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传递正能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教育项目、“1+9”网上项目和团委网上素拓项目,结合实际设计适合暂不返校学生参加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如原创家庭心理剧创作等,引导学生和家长提高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3.知识宣传。通过学校“两微一端”等官方新媒体平台,开展抗疫心理健康知识宣传,重在帮助学生学会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

责任部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门诊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二)心理咨询服务

继续开放本校心理网络咨询、心理热线电话服务,提高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应答反应的速度,对有自杀意念和危害他人生命及公共安全征兆的个案要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不得延误。

责任部门:学工部。

(三)建立暂不返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

对暂不返校学生进行心理危机摸排全家乱欲,将筛查出的心理危机学生,连同辅导员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掌握的心理高危学生、学校既往掌握的心理高危学生等,汇总建立暂不返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补充和更新。

责任部门:学工部、研工部、各学院(培养单位)。

(四)心理危机干预

1.制定和实施干预工作方案。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对学生加强心理辅导和精神支持。重点关注以下学生:已被确诊有精神障碍,曾出现过自杀未遂行为,有多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离异家庭,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生源,求职多次受挫,与父母矛盾突出,在疫情期间经历过应激事件且尚未康复,在最近调查中显示有明显抑郁情绪和身心问题。

责任部门:各学院(培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

2.家校协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引导学生家长提高维护子女心理健康的意识,理解和照顾子女情绪,加强对子女的精神支持,注意与子女沟通的方式方法,减少家庭矛盾,避免引发激烈冲突。对暂不返校重点关注学生家长要定期打电话沟通,建立工作台账。对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学生的家长,要提醒他们注意子女的定期复诊和规范药物治疗,加强日常行为的引导与监控,防范发生极端事件。休学学生如达到复学标准需返校的,须出具康复的合规证明,并履行相应的规范程序。

责任部门:各学院(培养单位)、门诊部、学工部、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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